三毛,因为看了《三毛流浪记》而改笔名为三毛,但我想更多的是钟情于“流浪”二字罢,毕竟她在她的往后余生中都极力地诠释了这个词的极致魅力。她原名陈懋平,因为中间的字怎么也写不好索性自己改了名唤陈平,后来还将兄弟姐妹名里的懋也给去掉了。小时候因为老师不信认她的数学成绩,当众侮辱她而辍学跑去墓地里看闲书,最后父母见女儿实在没有返校的愿望便由她去了。看到这里,或许你不会认为这是一个好孩子。在我们的印象中,一个标准的乖孩子应该顺着父母的意思,一岁能爬,二岁说话,五岁启蒙,八岁上小学一年级,9岁顺便丢进个钢琴班,12岁小升初毕业顺利考上本地重点,此后依旧努力学习,且不露声色,最后高考后亲戚笑眯眯地问起“考得咋样啊?我们xx考上xx了呢”时能漫不经心地道出那个颇有震慑力的学府名,确保一招击倒敌人。
但这样的生活,在我看来无疑是枯燥无味的,因为在这个这个夹杂着庞大人口的社会有太多人重复着这样的生活模式,两点一线,毫无新意,包括我,现在也正奔跑在这条好似永远都没有尽头的生产线上,等待着命运的最后判决与生活的宰割。所以在这点上,我不得不佩服这个女子的勇气和潇洒。
这个对撒哈拉有着别样钟情的女子,最后定居在了撒哈拉沙漠,和她的丈夫,荷西。她言她第一次见到撒哈拉沙漠的图片时,她便心潮澎湃,不知为何心里淡淡哀丝,最后竟落下泪来,那撒哈拉的每一粒沙都牵动着她的神经与脉搏,好似与她存在着前世的乡愁未了,她第一眼就钟情上这片美丽的土地,于是,她生来便洒脱的性子告诉她,她要去!她要去这里!她要去拥抱这里的每一粒粗砾沙土,感受每一寸炽烈日光,她要行走在那条阳光大道上,带着乡愁与眷恋,痴情于那,深埋于那。
说起荷西,这个浓密的黑胡子蔓延到耳根的男子,让人不禁哀婉叹息。他等了三毛六年,爱恋了她12年,那时他高中,而三毛都已大学,他急切地相对这女子表达自己热烈而赤忱的爱意,可是三毛深知这其中的荒谬,严肃地拒绝了他。六年后,他攻读完大学,服完兵役,对她的爱仍旧没有减轻,四处打听,从朋友那拿来三毛的照片贴满整个房间他深知这女子的别样之处,因此直到三毛拖着身心俱疲的躯体归来时,他依旧郑重而微笑地接纳她。他坚定地对面前这个女子说“我知道你性情不好,心地却是很好的,吵架打架都可能发生,不过我们还是要结婚。”
哦,这是我听过的最美的情话,这是对三毛一生的承诺,让这个女子习惯仗剑走天涯,习惯漂泊琉璃的心渐渐找到一安身之所,安放于此,即便她仍想外出闯荡,一辈子流浪,他也与她同行,直至白发老苍。她说她想去撒哈拉,荷西便先她一步达到那里,打点好一切之后,才带着她走进他们的小家。当新年三毛在荷西怀里的时候,荷西让她快许十二个愿望,随着钟声在心里默念,三毛默念了很多很多次“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但愿人长久……”多美的爱情,可是老天偏偏与他们开了一个玩笑,这样一个痴情男儿竟未伴自己的意中人直到暮年便因潜水失误而去了天国,在他们结婚后的第六年。多讽刺?三毛也因此一蹶不振,寝不安席,食不知味,停笔很长一段时间才重新拿起笔继续文学创作。或许,当爱情经过岁月的沉淀与酿造,逐渐化为亲情的时候,那便不仅仅是扎根与死后黄土散沙上的情感了……她本朴实而充满正能量,充满对生活的热爱的文风渐渐变得沉闷与黑暗起来,其中不乏对荷西那满腔的思念。或许是因这世界上还有值得留恋的亲人,她才会极力克制住自己不去想死亡,不去想死亡便能解脱,不去想死亡便能见到荷西,最后,她仍旧因怕荷西一人在地下寂寞,随他去了。
我想,若不是因为那放梁上的丝袜在昏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目,我也不会相信这样一个有才情的女子会这样简单地便消逝在人间,随着她笔下的春夏秋冬与漫长岁月深葬与地下,深葬与于她来说的那片故土,深葬于荷西身边,了无踪迹可寻。每每思及于此,竟心痛地想要落下滚烫热泪来,若是能用炽热的泪温,去温润那一纸文字,便是日夜号哭我也甘愿。
三毛的才气以及那敏感细腻的情感让我肃然起敬,她洒脱,她不羁,她从不流落俗套,仿佛是上帝遗落于人间的天使,那样地动人美丽。她在《如果有来生》里说道: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一半在土里安详,一般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她说她来生要做一棵沉默的树,不卑不亢,傲然屹立,即使那枝桠根躯已腐,但灵魂将热烈永生,站在这世间,便是永恒。
我对于她的了解少之又少,仅能从那文坛中那几部作品中认识到这个女子,认识到这个女子的明朗与与众不同,她是撒哈拉沙漠上空的一颗极美的星星,走过世间一遭,最世俗的便是与荷西结婚,最后与他同去。
三毛这一生有三,文字、荷西与撒哈拉,文字给了她描述美好的途径,撒哈拉给了她热情奔放的人生,而荷西给予她的则是至死不渝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