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喜欢作文800字,我喜欢清早的第一缕阳光,它总是透过窗帘印进我的心上,映进我的眼帘。那是每一个日子开启的仪式感。
我喜欢浅风,那是总伴着我的,它时常从窗口吹进,拂上那朦胧的眼神,轻轻为我掀起两旁的发梢,使我再度认出它。
我喜欢有音乐所伴的小路,在耳机里传出声声令人动容的乐声时,清新的空气早已敷上了我的鼻尖,微凉又湿润,领着我来到属于它们的世界。
我喜欢回到家中细品一口茶,也许弄不出什么名堂,但当那茶叶的清香停留在口腔中时,所有的杂念似乎被吹散,回眼看向窗外,一切似乎被染上一层清凉,再回味那一瞬间的滋味。
我喜欢看小说,乐意去体会书中那些人的故事,也许我也就此躲进了书中,斜风一吹,也能有人笑着向我奔来,似乎可以有与书中的主角交心一谈。
我喜欢那四处的美景,但最为喜欢的景色还是天空,无论在什么时刻我能瞧见一个全然不同的天空。有时它太美了,心里为之动容。天先是一片湖蓝色的底,在上头有染上了浅粉色与橙色的云,到了后来去的色彩也染上了天空,一切都是那般陶醉,我转眼看向身边的手机,便抓起对着那天先来几张照片。
我喜欢小巷里的人,每当我走过时,总会有人注意到我。有时一些阿婆们双手轻放在那窗口,我一走过就乐呵呵得说着“好好来了,好好来了”。在这里我好像从末长大过,一直活在一份亲切与熟稔中,是多么安心啊!
我喜欢独自一个躲在衣柜里,嗅着那老旧衣柜自带着的一种细香,我就充满了安全感,似乎无论何时我都可以躲进去,去感受这里留下我的印迹与那一刻的秘密心情。
我喜欢宽广的世界,每次都能与世界上的一种人擦肩而过,站在高处瞰视,一切仿佛都能被我所掌握住。
我喜欢与我的好友交谈,尤其是我们谈到共同喜欢的话题。每当我们聊得火热时,脸也被炽热,内心也被所感动。
我喜欢笑着的脸颊,我喜欢末写完结局的书本,我喜欢在这世界里我所炽爱的一切,我将这些喜欢藏起来,就不会有人再去窥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