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平时写过的作文题和与之类似的进行比较,辨别异同,确定应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从而确保不走题,不混题。
如《不该发生的一件事》与《发生在我校里的一件事》,相同之处是都是写一件事。不同之处是后者有空间,重点叙述发生在学校里的一件事,这件事可以是好事,也可以是坏事,可以是意料之中的事,也可以是意料之外的事,总之在内容上可以选择。而前者没有空间,在内容上却有明确要求,应该突出“不该”,即此事不应该发生而发生了。
又如《我的xx》与《我和xx》,相同之处是都该用第一人称的写法;不同之处在于,写作的对象和重点内容不同,前者重点描述某某,后者既要写某某,又要写“我”,两者可并重,也可以侧重一人。否则,就会重点不突出,或喧宾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