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拇指是在食指的下方7厘米5毫米处,是五根手指里的“矮子”,比小指还矮,胖胖的,也是五根指手指里的“胖子”。
大拇指很灵活,当其他四根手指挨着手掌时,把大拇指上下摆动,像一个电动小人敲钟一样,当很快时,就像一个人的打火机出了问题一样,但他不知道,就快速地按打火机。
大拇指很有力。我用大拇指按课桌,感觉很舒服,可能是大拇指的力量克制了冲击力。把墨水涂在大拇指上,往纸上一压,会看见自己的指纹,真有趣。
大拇指可以表扬别人。一次长跑考试,李瑜惟和我一起到达终点,他真的太棒了,我对他竖起了大拇指,表示他真棒,他也对我竖起了大拇指,我们都笑了起来。
如果没有了大拇指,生活就会变得困难,没有大拇指写字就会写得歪歪扭扭。我把大拇指挨着手心,相当于没有大拇指,我用食指和中指把我心爱的钢笔小心翼翼地夹起来,在纸上开始写我的名字。一开始“王”字写得还可以,可后来“谊康”两个字写得我也认不出来了,太丑了。我又把大拇指伸了出来,正常地握笔,又写了一回“王谊康”,这回写得又快又好,比没有大拇指写出来的字好几万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