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屋我经朋友介绍,读了一本叫《小狼小狼》的书,封面是一只狼在月光下嚎叫,旁边还有一点点触目惊心的血色,让人看得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翻开封面,里面并没有大刀阔斧地说这本书的怎么,怎么怎么的好,而是在第一页上印上2排宋体字:姜戎著,下面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随后就是目录。
我对这本书喜欢的原因并不是他封面的独特,而是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打动了我,书的主人公是陈阵是一名自愿到蒙古草原去体验的北漂大学生,因为听了比格利老人讲了他掏狼崽的经历,也萌生了掏狼崽的想法,再一个大雾弥漫你的清晨,他和他的一位伙伴,还有比格利老人一起去掏狼崽,起初并不怎么顺利,母狼狡猾得像一只兔子,带着小狼崽东躲西藏。经过几番周折,最终还是让陈阵如愿以偿,从以后,养起了狼,并起名为‘小狼’\'‘。
狼在一般人眼中,都是凶残无比的,可在这本书中,把狼的优点讲的淋漓尽致,在狼的世界里也有头狼,自古以来都是弱肉强食的道理,蒙古草原也一样。从这本书中,我看到了草原狼的团结合合作的精神,蒙古草原人生的时候,祭奠狼,死的时候,喂狼。
狼从来都不畏惧死亡.它们为了冲垮马群,不惜牺牲老弱的狼去撕撤外围壮马的肚皮,与马同归于尽.与群狗的争斗中狼也是前赴后继,即便是战斗到最后一条也毫不畏惧.在那片草原上它们是实实在在的王者,谁与争风?